翌日清晨,众人都被欢脱的方瑾风闹醒,越津禾与他同住一屋,自然是最早被他扰了清梦,那一向温和从容的脸上难得黑了又黑,周身散发着低气压朝着方瑾风磨牙霍霍。

这座名为瑶川的古镇其实不大,但胜在小桥流水的风景有一番别样温婉清新的风情。一条宁静的小河蜿蜒曲折地穿过古镇,像是一条嵌在珍珠中的玉带。如今天气寒冷,小河旁的千年古樟树却依旧葱郁,粗壮的树干像垂暮的老人一般弯腰低垂,枝桠几乎要触到清澈的水面。青砖白墙的古镇在冬季里少了烟雨朦胧的江南水乡风貌,倒是多了几分历史沉淀下来的典雅和古朴。

白无忧的头发难得挽了上去,被一只简单的纯银珍珠簪子束着,几缕碎发散在耳边。一身嫩绿的罗衫长裙和天水碧的大氅把冬季的萧条都抹淡了几分。水红色的唇瓣衬着未施脂粉的莹白小脸,眸灿若星子,眉黛如远山,走在小河旁的青石路上仿佛融入了一副清雅的水墨画中。

“无忧,你这衣服真好看,穿着来这古镇真应景。从前只觉得这老式的衣衫老气横秋,没想到也能穿的这么好看。”方瑾瑜一身火红的洋装,蹦蹦跳跳地拉着白无忧的手来回晃。

“姆妈收拾的行李,我都不知道她给我箱子里装了些什么。好看吗?自从上回在你家晚宴穿了一回之后,姆妈就给我做了许多,我们身量差不多,回头送你一身,你也可以穿的。”白无忧瞧着方瑾瑜在冬日里依旧红扑扑的小脸,倒觉得她才是把红色穿的最好看的人,那般明艳活泼。

白云惜看着水墨丹青里的两个少女,一温柔沉静,一天真浪漫,再撇一眼立在不远处的越清歌,一袭原本应该可爱柔软的粉色洋装生生被她穿出了清冷的气质,遗世独立。少女五官精致,体态优雅,比同样穿着粉色洋装的她多出了许多高贵。方瑾风和越津禾也加入了她们,英俊不凡的男子、美丽动人的少女,时时浅笑盈盈,吸引了来往路人的目光。

白云惜从来都知道的,她们三人生来就比她金贵,她们是名门千金,是大小姐,她是姨太太的女儿,与她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不过马上,就不一样了,她能改变的。她很快就能把白无忧所拥用的一切都抓在手心里,她会是白公馆唯一的大小姐。

白无忧见白云惜落后他们一步,停了下来,轻轻朝她招手。勾起的嘴角和熠熠生辉的眉眼里晕开了一副生动的写意画,刺的白云惜眼睛生疼。旋即敛去了所有思绪,朝着白无忧嗔怪道,“姐姐,你可不能偏心,回去也要送我一身才行。”声音软糯又似埋怨,说的白无忧心里一阵柔软,嘴角又上扬了几分。

“不偏心,回头你自己挑,喜欢的都给你,或者让姆妈把师傅找来给你做。”白无忧是真的心疼这个妹妹,父亲的疼爱都给了自己,对白云惜她总是觉得有亏欠。

“不是说不偏心的吗?我看明明就很偏心啊。我不管,我也要自己选喜欢的。”方瑾瑜凑上前去,虚掐了一把白无忧的脸。叉腰瞪眼,模样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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