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的身体在老吴身后几米的地方落地,它跑起来像风似的,起跳也非常夸张,轻松地跨过了警车。
“陈总!”老吴看着在警车身后那个微微停顿的身影,喊到。这时他的手机来电话了,铃声是经典的情深深雨蒙蒙间奏,小巷的回音效果特别好,一瞬间气氛都被烘托到了顶点。
“老吴!”男人骑在鸵鸟的身上,在路口留下个侧脸的剪影,是那样惆怅。
“陈总!”
“老吴!”
“陈总……你打算就这样走了吗?”
“对不起……老吴。”男人摇了摇头,带着几分无奈。
“我找了你那么久,你真的以为可以一走了之吗?”间奏此刻到了高潮,老吴似乎不甘止步于此,激昂的发问。
“我没打算继续逃避。”男人随着小提琴的顿弓,抬起脸,是一幅坚毅的面孔,在路灯的照耀下像石雕般清晰。“我已经不会再逃了,我会面对这一切,包括你,包括那些往事。”
“陈总……”
“所以,等着我吧,我会去找你的。在我处理好手头的事件之后。”他扶着鸵鸟的脖子,像是牵着缰绳,那个身体在路口扭了一圈,走出小巷。
“老吴你……不接电话?”间奏渐渐停了,身为老搭档,小王知道那是老吴给他老婆设置的特别铃声。
“处理事件的时候要先放下私事,就算是老婆也在内。”
呵呵,又吹牛逼,他自个在老婆面前是啥样心里没数吗?小王在心里偷着乐,也不戳破,就在一边静悄悄的听——这也是他每天的乐趣之一。
老吴打开手机,在最近通话里选了回拨……
胡同里隐约传来男人扭捏赔不是的声音,好在警车并没有从胡同里跟出来,虽然感觉有些怪怪的,但好歹还算是顺利脱身了。
男人缓了口气,他抚摸着鸵鸟的脖颈,心说这场逃亡才刚刚开始。
虽说是逃亡,其实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要逃。
大概是……躲得太久了吧?像是自嘲似的,男人闷声一笑。
嘟嘟听见声音,转过头来看着男人,它歪着脑袋,小眼睛里全是纳闷和费解。
它当年就是这幅模样,歪着脑袋,纳闷的不知道看向什么地方。
跟十五年前一样。
——————
十八年前·陈氏养殖场。
这里以前是用来养鸡的,但现在地皮都被一个外来老板承包掉了。
上一任主人跟新来的老板在门下握手道别,他的老养殖场门牌被拆下,空空的架子上只剩残留的碎布茬,几天后,也可能是明天后,或者是几小时后,这里就会被打上新的招牌,叫做“陈氏溪场”。
陈老板在门下对自己挥挥手,满脸悦容。
这个年轻的老板要把这里改成鸵鸟养殖基地,这在国内也不是常见的行当。
尝试和开拓一种新玩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进行投入,这个年轻人骨子里透着那股不凡劲儿,眉宇间带着鲜活的精神气儿。带着这种劲儿的年轻人总会叫人觉得,他做什么都能成,所以他把老养殖场的主人挤出去,也像是“理所应当”。
“陈氏溪场”就这样成立了。
一段时间后,男人为了能兼顾生意和家人,他带着妻儿搬进了溪场。
那时他有个五岁的小儿子,小家伙连小学都还没上,天天就喜欢钻进鸟窝去学鸵鸟“嘎嘎嘎”地乱叫,不久便跟那一大群的鸵鸟苗混成一片。有时候小东西藏在鸟群里,连吃饭都捉不着人影,非要等到饥肠辘辘,浑身酸痛,这小家伙才会顶着一脑袋绒毛回到家里。
大人们想去找他,这家伙便藏在鸵鸟的身后,跟着鸟群屁颠颠的偷偷跑掉,久而久之,陈崽儿的眼睛都练得贼尖,经常是大人们走到栅栏边上,还没张嘴,这熊孩子就骑在鸟身上“嘎嘎”地跑了,等大人们走了,他又掏出他爸的buick限量蛤蟆镜,自己戴起来,叼一根野草,摇摇晃晃的走在鸟群的前端,活脱脱的黑社会大哥。
据说后来那个蛤蟆镜还被摔烂了,陈崽儿被他爹撵得满场跑,他一跑半大的鸵鸟们也跟着跑,没一会溪场就乱成一团,漫天鸡毛。
后来他爸还是没抓住他,颇为遗憾。
这一战号称“溪场百鸟战”,自后再也没人强抓小少爷。
而小少爷的小日子,就这样每天过的自然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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