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我们来见何大家的那位娘子,岱庙唐槐院院主,当代炳灵祠庙祝,她就是杀鬼的一把好手哩!殊不知石秀娘子是堂堂太甲境界,实在奢遮。”
听了这番话,就连宋荃也回想起那袭火衣来——原来那个一点不显山露水的欢快少女,竟是常在东狱里屠灭恶鬼的吗?
也对,想想那姑娘的诨号打头是什么——
后面两字乃是指出她像炳灵公,这就足够不同凡响了。须知泰山三娘乃是火神之祖,东岳的护法元帅。
那这个拼命……
宋荃心有戚戚。他不禁猜测恐怕石秀也是尊通天彻地的活杀材,只是自己未能有幸见识到她剿杀厉鬼的一面
怪不得那地微魔君见了她之后,就畏缩的自行噤声了,原来是这样一层缘由在。
宋荃长吁一口气,这些姑娘家,还真是真人不露像……
宋荃是不可能自行请命去东狱见识一二的了。别人是拼命,他这就是不要命。遑论恐怕就算自己真的想去,江齐也会死活阻扰他的送命之旅。
只见姜无束和何渔寒暄了几句之后——此刻她正在往两位司首所在之地靠近,意图也与他们告辞两声。
宋荃百无聊赖,见到这位高翘的白衣女子向自己这边走来,他快要困乏睡着的脑子不禁想入翩翩——毕竟一夜未睡。
好吧,是想入非非……
他注意到今日的姜无束脚上套的是一双羊皮的小靴子,正与她浑身的雪白相配。
这位来到泰山尚未小半年的司首相公可还记得他初入太公祠的那一回,那时的他尚懵懵懂懂,就听见这位好客的山东姑娘说要彰显泰山人的大度,为两位司首相公接风洗尘——于是就在他和江齐面前亲身表演了一曲舞剑。
是真的好客,那日之后,宋荃大抵是再也忘不了这句话了。
遥想当日,宋荃眼前只有满院剑光。
实在说,姜无束并不是吃饱了撑的对他一个刚上任的小官投其所好,这位太公祠的祠主是真的精于此道——她剑术极高,身为姜太公后人从小爱剑如命,这是听江齐说的。
女子手中只是再寻常不过的软剑,乃至于太公祠连乐师也没几个,但偏偏就是能让宋荃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当然,最念念不忘的是,那位舞剑者鞋袜皆净,光足踩在橡木的地板上。
这位姜祠主的脚是比较欣长的,足背白皙光洁,钟爱剑舞之术的姑娘家保养双足自然是极好。她身影轻缓时十趾宛若鹤步,可一到剑势激昂的高潮,姜无束简直是在瓢泼大雨中腾跃,满院剑影,雷车动地。
天地良心,他当然知道自己视线的冒犯亵渎了这位好客女子的一番良苦用心,但是……
好吧就是很混蛋,宋荃承认了。
有一说一,古人有一种说法——鞋袜皆净等同于全裸,宋荃是知道这句俗规的。除非是家人,否则古人极少不着鞋袜主动展示在他人面前。
既然这位姜祠主如此主动,那……他在承认自己混蛋之后,不禁再度想入非非起来。
“……”
姜无束丝毫不知道她在宋荃心神中发生了何等可怕的事情。她只是走过来的时候发现,面前这位男子相公竟然已经疲惫到睡着了,眉目紧闭,实在有些忍俊不禁。
江齐面颊赧色,她向姜无束道句歉意后,便揪着宋荃的耳朵欲将其弄醒,却不料姜无束劝阻了她。
“罢了,罢了。宋相公毕竟体弱,还和那魔君鏖斗了一整夜,您二位在此等待的时间里,容他小憩片刻又何妨呢?江司首还是不要打搅宋相公的梦乡了,多体谅他一些方好。”
江齐无奈的耸肩,“行吧,那小女祝无束祠主返程的途中,一路顺风。”
“多谢江司首。”姜无束躬身一礼,就此离开了碧霞祠。
场中顿时只留下了宋荃轻微的呼吸声,待江齐看向他兀自酣眠的脸,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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