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牧伸手接过,将信纸缓缓展开,粗略一扫,那漆黑歪扭的墨迹便映入了眼帘。

也不怪余天乐看不懂,若是上面只有简体字的话,他或许还能 “破解” 几个字。

但其上,不仅有英文,还有汉语拼音,以及添加了某些偏旁部首的简体字。

这也未免太过谨慎了!

至于这样吗?咱们又不是什么特工!

苏牧微微摇了摇头,稍显吃力地阅读了起来:

草!老子怎么这么倒霉!

我从来都没幻想过穿越这种事情,因为我深知,就算穿越了我也干不成什么大事。

我这辈子,就没怎么认真上过课,为啥让我穿越啊!

来到这里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可实在是太晚了!

别说像那些小说里一样制作玻璃肥皂了,就连他妈鸡精我都不会弄!

我那为数不多的知识,唯一能派上用场的,恐怕也就是那几首简单的古诗了。

可偏偏,穿越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荒沙郡几乎与世隔绝,生活又异常艰苦,别说是青楼红馆了,就连酒家茶肆都没几个。

哪有什么场合,能让我这么个门外汉一举成名?

不过,我也没钱去这些地方,哈,没那么遗憾了。

还是你个王八蛋命好啊!

都有大儒愿意替你传音,恐怕你是没少借着这些诗词装 X 啊!

你就抄吧你就!真他妈的不要脸!

苏牧看到这,老脸一红,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

跟此人相比起来,自己的开局何止称不上 “地狱难度”,简直就是如同置身天堂。

只是,他为何不经商呢?

营销、炒作这些手段,平时多少也耳濡目染,应当是懂一些的吧?

但转念一想,恐怕是第一桶金以及交通不便这 “两座大山” 将其难住了。

自己还能通过在迷雾丛林中找到的土豆,利用人们的新鲜感和专业知识,小赚一笔。

而他,却连酒家都去不起,只能艰难地维持生计。

苏牧继续往下看,深深地感受到了此人心中的怨念。

草!给我开局来个其他职业也就罢了,赶尸人这算什么?

老子本来就胆小,别说陌生人的尸体了,天黑了我都害怕得要命!

可偏偏,这原主的人设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

为了不露出破绽,我只能装作不害怕的样子,跟着师傅讨生活。

好在那老头人还不错,不像我公司的那个傻 X 老板!

也好在这荒沙郡的赶尸人生意不算太差,我虽然过得清苦,倒也还没挨过饿。

不过,吓人是真吓人,那老头子的胆子也太大了些!

还有!为什么赶尸人不能成亲?

老头子打了一辈子光棍,还要让我把这传统传承下去!

后来他死了,我本想找个媒婆说媒,但她们却都对我避之唯恐不及。

(此处省去含妈量极高的抱怨,共一百多字。)

老子穿越之前就没谈过恋爱,他妈穿越了,还要一直单身!!

太不公平了!你小子最好不是三妻四妾,不然老子诅咒你变成针!

苏牧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洁身自好!

此刻,他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人要用这么多表达方式去写这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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