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的大学4号食堂都是好吃的,价廉物美,他上学那会老去吃。
由于训练重,一个宿舍的人都是饭桶。林一也不例外,光饭都能吃上几碗。
他捡了点自己想吃的,回过头看到周书谚拿了一盘蒜薹炒肉,再拿了碗莲藕排骨汤,其他就没动。
林一结了账以后,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边用餐。
看到周书谚吃饭先喝汤,他想起了他在做任务之时,对象也挺喜欢喝汤的。什么汤,只要是清淡一些的都喝。
每次都是喝个半饱,吃饭就可以少吃不少。
为此,林一说了他很多次。改也没改全,依然我行我素。
而周书谚喝汤的习惯跟林一对象一样,也是喝个水饱,然后饭不动几口。
林一放下筷子,问。“不合口味?”
“不是,我喜欢喝汤。”
“这汤没有我老家做的好喝,改天带你去我老家,你尝过就知道了。”
林一将饭碗往他面前推了推,道:“吃完,拒绝浪费。”
“你替我吃。”周书谚留意到林一已经干了两碗饭,想必再多添一碗也行。
将饭碗推过去的时候被林一抓住了手。“多吃点,你早饭也没吃,一直饿到现在。光喝点汤哪够,身体要养。”
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啰嗦。
言语中透露出的关心让周书谚心头一暖,他故意跟他唱反调。“你平时就是这么跟人说话的?”
“抱歉。”林一察觉到自己失态了。周书谚又不是他的谁,他还真没资格管。
他要抽回的手被周书谚反手握住,他的手指在他掌心挠了一下。“笨蛋,还猜不出来我是谁么?”
他在他的掌心写下了“沈辞”两字,林一感受到手掌上酥酥麻麻的感觉,刚开始还有点奇怪,在意识到这两个字之时,愣住了。
他抬眸看他,唇角还挂着狼吞虎咽之下的饭米粒。
周书谚拿出一张纸巾,细心的给他擦拭干净。
随后他又在林一的手掌心写下“裴钰”、“季玖笙”、“谢瑜”几个名字。
如果说沈辞是偶然,那么裴钰、季玖笙这些不就是他在位面里相处的对象么。
“原来你们是同一个啊。”
林一脱口而出之时,眼中多了一丝震惊。“你还能从位面里出来的,什么情况?”
“吓着了?”周书谚笑道:“不然我为什么的第一天就跟你告白,你以为我是见色起意?”
林一还真以为是见色起意,结果,结果现实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这次都不用周书谚主动,他脚四下无人就将周书谚搂在怀里。“真的是你啊,沈辞哥。”
周书谚应了声,心中含着喜悦。“沈辞是我,裴钰是我,季玖笙也是我。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要追着你不放了吗?”
“你舍不得我。”
“答对了。”
或许在两人第一次相处之时,本来带着目的去谈恋爱的周书谚就被单纯的林一俘获了心。
兜兜转转多次,两人经历了几世,感情也终于得到圆满。
“林一,做我老公,好么?”
这次他想的是跟林一在现实生活中待一辈子。只要林一答应,那枚钥匙也该送出去了。
“太快了。”林一还年轻,负担不起两人的未来。但不妨碍他喜欢自己的攻略对象。
他擦干净嘴,在周书谚的额头落下一吻,吻中带着珍视的意味。
“先从男朋友做起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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