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你好。
我是横行公子,一个不知名的炮灰作者。
《荒原玫瑰》是我的处女作。
其实在此之前,我并没有什么信心能把我的第一个孩子培养长大。但笔落至此,我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不管会不会被更多人看到,她都是我的骄傲。
塑造“玫瑰”的灵感与初心,都取自于我的生活环境。十几岁时有了提笔的想法,那时总是天马行空,喜欢在脑海里铸造独有的英雄世界。但碍于固有议论文的写作类型,小王子还没找到玫瑰的种子。
去年腊月,在之前断断续续的几个稿子里,我选取了玫瑰,开始了我的第一作。五十七万余字,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耐心。
故事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既定的大纲,写到哪,便发展到哪。比如唐橙的出现只是灵光乍现,苏柒的线也是后来补充,还有故事接近尾声时的走向…这样的写作会显得跳脱,毫无章法可言,但以我的视角来看,就像人命天注定一样,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轨道,不管过程中有多少分叉口,最终的归属都是盖棺定论的。
反观这整个故事。
我承认有很多欠缺,一些不必要的情节可能会影响观感。而且,这种霸道总裁的题材,在现在的小说圈里可能已经不新鲜了,玛丽苏几乎是过去式。
但有时候轴劲儿上来,挡也挡不住。
故事的女主角,我想是现实中很多人的真实写照,标准的小镇做题家。如果不是做家教的契机,毫不夸张地讲,她这辈子都接触不到邵牧原那样的人物。
也正因为原生的自卑感让她不敢去接受那么热烈又独一份的感情。而邵牧原呢,他就是专属于林榆天马行空的幻想和玛丽苏的梦。
邵牧原是个典型富贵人家的产物,家庭殷实,长相出众,学识过人,他就是名副其实的霸道总裁。但在那层华丽的皮囊之下,他抑郁、焦虑,长达十年的困于母亲的离世,活着,却像个死人。
所以在邵牧原眼里,林榆那份小心翼翼和单纯总是能无意识地吸引他的注意力。不论是新鲜感也好,是胜负欲也罢,命运驱使之下,他们越走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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