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切都收拾妥当,她便打开房门前往餐厅了。

两人中间仿佛有种莫名的默契,楚宛晨穿了黑色的裙子,云牧遥则换上了白色的西装。

楚宛晨特别喜欢他穿白色,他皮肤白,头发还是少见的铂金色,白色衬的他整个人格外的贵气,跟异国来的王子一样。

云牧遥绅士地替女友拉开椅子,牵着她的手将她引到座位上。

刚才楚宛晨的注意力被男友吸引,坐在椅子上时才发现眼前摆盘精致的牛排和燃烧着的蜡烛。

看到女友坐好后,云牧遥将餐厅的灯关上。

原本明亮的餐厅暗了下来,光源从灯光变成了昏暗的烛光。

给小情侣之间本就不寻常的氛围又平添了几分暧昧。

云牧遥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一束玫瑰花,他将玫瑰递给女友,又掏出了一把小提琴。

一首Salut d"Amour(爱的礼赞 Edward Elgar)缓缓响起。

青年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楚宛晨心跳如擂鼓,敲击得她久久无法平静。

老实说这个场景其实并不新颖,甚至可以说是十分老套。

楚宛晨在偶像剧里见过无数次这样的情节。

但她就是被这样老套的手法打动了,不仅被打动,她甚至觉得自己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心跳这么快过。

连跑4000米的时候都比不上现在。

世界上有一个人始终把你视作珍宝,也许他很笨拙,但他会用尽一切方法哄你开心。

这怎么能不让人心动呢?

更何况女人都是感性动物,男人颜值到位又愿意花心思哄你开心。

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反正楚宛晨是喜欢的不得了。

一曲完毕,云牧遥落座。

两人就着昏黄的烛光吃着牛排。

牛排是今天他们两个在Costco买的,下午楚宛晨睡觉时,云牧遥特地打电话向家里的厨师请教牛排要怎么煎。

他虽然以前也会煎牛排,但煎的肯定没有专业厨师好,他想给女友最好的,所以整个下午的时间他都在学习厨艺。

当然他再怎么天才,一个下午的时间也不足以将牛排煎的比肩星级主厨。

但楚宛晨就是觉得这是自己吃过最好吃的牛排,没有之一!

牛排应该配红酒,但碍于楚宛晨没有成年,两人将红酒换成了可乐,反正颜色看起来差不多,就当是红酒吧。

Costco卖的原切牛排不大,两人吃完后都还有点饿,只能把灯打开去厨房煮了两碗方便面。

不管最后怎么样吧,今天都是楚宛晨度过的极其充实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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