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乾隆年间,献县(现在的河北省沧州市下属县)有个姓史的人,经常喜欢到赌场去玩。因为时代久远,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了。
此人性格豪爽,为人不拘小节,而且豁达正直,对世间那些卑鄙肮脏的事情不屑一顾。
有一次,史某从赌场赢了钱回家,走在路上,看见一对村民夫妻,和自己的孩子抱在一起,不停地哭泣。
史某看他们哭得十分凄惨,就问旁边围观的人:“他们家这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
一个熟悉那村民家情况的邻居,告诉他说道:“因为他欠了一个富人的债,没钱还,富人又催得紧,逼着他卖了自己妻子偿还。他们夫妻俩平时相处非常恩爱,孩子又小,还没有断奶,就要这么扔下走了,实在是万般不舍,所以他们很伤心。”
史某问道:“他们一共欠了多少债?”
那个邻居说:“三十两银子。”
史某又问:“他的妻子卖了多少钱?”
那邻居回答说:“五十两银子,卖给人家做妾的。”
史某再问:“那现在还可以赎回吗?”
那邻居说:“卖身契刚刚写好,银子还没有付,怎么不能赎回呢?”
史某一听,当即拿出刚从赌场赢的七十两银子,交给那个村民,对他说道:“我这里有七十两银子,是我从赌场赢回来的。现在送给你们,就当我没有赢吧。你们把三十两拿去还债,剩下的四十两,你们就用来过日子,不要再想着卖老婆了。”
那对村民夫妇感激不尽,拉史某到家里,把家里下蛋的鸡杀了,请他喝酒。
酒过三巡后,那村民抱起了孩子要出去,出门之前对着自己的妻子使眼色,意思是让她陪史某睡觉,来报答史某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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