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呀,懂的这么多就会扮猪吃老虎。”
对于自家的夫君,更是喜爱了。
“嘿嘿,我可不稀罕吃什么老虎,我就吃你。”
既然夫妻之事有如此功效,他也干脆选择当一个荒淫无度的王爷了。
整整一天,都在床榻之上和白媚白霜颠鸾倒凤。
本想着来个更嗨的,白媚脸皮子还是太薄,死活都不愿意。
他也没强迫她。
不管怎么说白媚也是白家的小姐,身份高贵,而白霜只是一个陪嫁丫鬟。
虽说是姐妹相称,心底那点优越感肯定还是有的。
无妨,日久生情的事情,早晚会完成这个心愿。
.....
过了两三天荒唐的日子,武佑权终于振作了起来。
女人虽好,可不能贪杯。
实力不足,再好的女人也会离你而去。
更何况镶金旗这个眼前的敌人更为残酷变态。
得知辽王在辰州安营扎寨,附近的民户纷纷前来投靠。
从他们口中得知,镶金旗做的那些事不能说是伤天害理,只能说是人神共愤。
在镶金旗眼里,只有他们的人才是人,其他各类人种都是贱民都是奴隶,都应当匍匐在他们的脚下,摇尾乞食。
这些年镶金旗是和北元、武朝、神风都有来往,也有各色人种在镶金旗谋得半分差事。
但是无一例外,那些投靠了镶金旗的外来人种都会受到人格上的极度侮辱。
脸上刺字纹青不说,甚至还要把他们扒光游街。
他们只有完全屈服于镶金旗,把镶金旗当成他们的主子,才有资格谋的一官半职。
“镶金旗简直不是人,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他们毫无伦理兄妻弟及,父子兄弟共用一个女人都是常事。”
“草民亲眼看到那些所谓的黑水勇士,手撕人肉生吞活剥....”
估计是回想起了某些不适的画面,说话之人一个干呕直接吐了出来。
“蛮夷,荒唐,人神共愤!”
王孝璋这个富贵公子何时见识过这些,听过这些。
从他出生起就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他之所以放浪形骸,就是觉得有些东西太容易获得了,而他这辈子已经达到了很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
想要再往前,那是死路,不如吃喝玩乐尽个兴。
出了神都,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打破了他的固有认知。
原来繁华的神都之外,还有如此多的劳苦大众。
他们不是为了吃饱穿暖,而仅仅只是为了活下去。
可是有些蛮子就是不想让他们活。
“表弟,给表哥一队兵马,表哥要为这些穷苦百姓报仇雪恨。”
“......”
你丫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武佑权给他一个大白眼,“就你那小身板,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王孝璋看了看自己,又想了下刚才听说的手撕人肉生吞活剥...
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自己这一身细皮嫩肉的,岂不是更可口?
“表弟言之有理,表哥这就回去练功打坐。”
一眨眼人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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