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滂沱,金兰还拉着江尘,去买了几件贴身内衣。
金兰倒是不用买鞋,因为她有自己的订制鞋铺。
在机关单位,打扮的太夸张,会有负面的影响。
“走,吃点东西吧,很久没有贪嘴了。”
江尘紧随其后。
他的工作就是混日子,只要等时机一到,自然就会升职。
两人各自点了一碗小面,然后找了个窗口坐下。
“叶傲天去买房了?”
江尘疑惑道:“这小子,就他那土包子,哪来那么多钱。”
人生如戏呀,如果不演戏的话,这故事还怎么进行下去?
金兰说道:“两千万,他的确有殿本事,小小年纪就能有这样的身家。”
江尘淡淡道:“嘿,他们再有钱,也不可能比得上我家。”
你就装吧。
金兰也不点破,道:“和林清月碰面了,还跟她说了不少话。”
我勒个去。
这才是真正的惊喜。
什么是主角啊,就是一有空就去找女主,要么就是在泡妹子的路上。
一出手就是两千万,如果他是女主,早就嫁了。
这就是所谓的年轻有为。
主角就应该这样。
他又看了一眼旁边的金兰,你什么时候才能跟叶傲天联系上啊?
你看林清月,林清月能成为女一号,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才是真正的格局。
“林清月才不会看上那个泥腿子呢,他再有钱,也不过是个泥腿子而已,他凭什么跟林家这样的人相提并论?”
“假如,我是说假如,他的身边有别的女人,你会如何?”
你问这个做什么?
老板,你不会是看上叶傲天了吧?
我去,这可是个好消息,难道你终于要跟着剧本走了?
不过,金兰的故事,似乎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开始。
“是吗?只要他别动我家林清月就行,要是惹急了我,我一定会让他好看。”
“是么?”
“领导,跟你混久了,我也不会太丢脸的,我你还不放心吗?更别说现在他连跟我叫板的资格都没有。”
江尘顿时老脸一红,这个设定,简直就是脑子有病。
也是,要是反派都有头脑了,还让主角怎么活,分分钟就能把人家踩在脚下。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
这让金兰大吃一惊。
两人选了一家不大的餐厅,金兰是这里的常客,在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里。
他来这里,一是因为这里的美食,二是因为这里的人比较少,比较安静。
而此时,叶傲天正被一群人团团围住,淋着大雨。
周围的小贩们,连忙退开。
这些人手里拿着一把刀,一把管制刀具。
“叶傲天?”江尘目光一凝。
江尘遥遥望向叶傲天,心中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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