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的营养好了一些,她眼神也没那么无光。
“明娃子,老大也同意咱将娘接回来了。”刘父笑道,“到底我还是小瞧了你的本事。”
刘启明应了声好,心中自然是开心的,这祥和安逸的气氛,让他心里很舒适。
新的生活,在他的勤劳脚步中有了逐步的改善。
家里钱粮也没那么紧了,终于是吃上了碗白米饭。
饭桌上,有红烧的野猪肉、油渣青菜、醋熘土豆丝。
那狼肉原先是想着炖了之后,也是好吃的,但菜是够吃的,也就想着变卖了好些。
这三秦一带烧的红烧肉,大多数人家都会放干豇豆,而刘家沟这里,还会放些自酿的酒增香,后世流传的料酒,在这年代还是稀缺物。
刘启明一屋子人也上了座,等刘父动了筷子,众人都吃了起来。
大家脸上尽是喜色,唯独吴耀光双眼青黑,无精打采。
刘启明和他碰了碗酒,问道:“耀光,你怎么看着像是没休息一样。”
吴耀光被酒烈到喉咙,诶了声回道:“我哪有午休了,下午广播前,广播站那个叫什么梅的,非说要采访我一下。”
刘启明愣了下纳闷道:“咋没采访我……”
刘母张苦莲笑道:“女娃子的心思,你个有家室的人,谁乐意采访你。”
吴耀光打了个哈欠:“老烦人了,十句话里有九句是不相关的。”
刘启明爽朗一笑,扒了口白米饭,又尝了口干豇豆,熟悉的味道让他很满足:“米饭配啥吃都香。”
刘嫂欲言又止,还是开口道:“这些都是启光的工分兑的粮票。”
刘启光沉默得停了会筷子,对刘启明说道:“老二,昨夜我也想进山找你,但这轮春种,4月前就要插完秧。”
刘父打断道:“光娃子,我发现你这闷葫芦,要么不讲话,一讲就是这种闷话。”
“哥,你越讲就越不对味。”刘启明拉着三个男人碰了碗酒,酒劲一下上头,笑道:“大家都要养老婆娃子,兄弟血浓于水,不要再抓着这些芝麻绿豆的事不放了。”
林文茹还在喂娃子,似乎也想起了些事,附在刘启明耳边说道:“上回我爹来看我,我答应了要去趟凤县看看他和娘……”
刘启明明白她的意思,从前是日子过得太苦了,怕回娘家了也让父母不安心,直到现在才敢提这一点。
“文茹,那咱就回去。”刘启明逗了下她怀里的华娃子,笑道:“让外爷外婆看看这个黑脸娃娃。”
林文茹涨红了脸,轻轻拍了他下:“启明,这是你自己的娃子,什么黑脸,远华不是长得白白净净的吗?”
她哪里知道这刘远华未来成了钓鱼中年党,天天在河边晒,像入了定似的,一待就是四五小时,晒成了一块黑炭。
刘父刘母都说该去凤县一趟,毕竟人家闺女嫁在他家里,过得好坏总要有个交代说法。
吴耀光又想不明白了,开口问道:“阿明,你去凤县了,这些兽皮和肉咋拿去卖?”
这直线的思维是会影响旁人的,众人都停了筷子,在想着他话里的难题。
“你平常买卖是我带着你嘛?”刘启明看着觉得好笑,忙道:“搬着辛苦的话,叫上爹和哥帮忙就是了,该咋分就咋分。”
自然,他说这话,并非是偷懒。
除了得让岳父岳母见见自己一家子,他也确实想找他们帮个忙。
他记得林父认识凤县电机厂的人,这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吴耀光喔了一声,觉得很有道理。
又碰了碗酒,在这气氛详和的饱餐一顿中,勤劳的脚步,兵分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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