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而久之,其势力就不可遏止。”朱元璋对宦官的制约是非常严格而且行之有效的。

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宦官小心守法,宫廷和外朝隔绝,和过去的历史朝代相比,算是家法最严的了。

但是朱元璋有时也会打破自己订立的这些规矩。早在明王朝创立之前,他就时常派遣内使到军中传达命令,而且还派内官去犒赏军旅、访察下情等。

洪武年间,朱元璋还派遣宦官参与核查税课,去西北交易马匹以及出使真腊等国。

在朱元璋的晚年,宦官建制已达到十二监、七局、二司共二十一衙门的规模,内官对外官的监督体制也基本确立。

从这种意义来说,朱元璋为明王朝正式形成宦官专权局面埋下了隐患。

为杜绝女宠之祸,朱元璋决心严宫闱之禁,以汉唐为鉴,严立家法,杜绝皇后、皇太后参政干政。洪武元年三月,朱元璋命翰林儒臣纂修《女诫》,他告谕朱升等人说:“皇后虽贵为天下之母,但不可参与政事。

至于妃嫔,不过是供奉服侍圣之人,如果过分宠爱,就会骄恣违法,下失序。

朕观察历代宫阃,政由内出,很少不成为祸乱的。”

朱元璋还说:“只有圣明的君主才能够防患于未然,其他的没有不被女色诱惑的,你们要为我撰述《女诫》,收集古代贤德妇女和后妃的故事来教育后宫的妃嫔,让后代子孙均有所遵循。”

《女诫》中规定:皇后只管宫中妃嫔之事,其他宫门以外的事一律不得参与,后宫妃嫔以下女使的一切费用,包括金银钱帛器用等,都要报给尚官监,由尚官监的内使核实后再支取,有违令者一律处死。

宫人不准与外官私通书信,违者处死。宫人如有病,讲明病状,依病情给药。

外朝大臣的妇人只有初一、十五才能入宫朝见皇后,其他时间如果没有特殊缘由不许入宫。

另外规定:皇帝和亲王的后妃、宫嫔,一律从良家女子中择聘,绝不允许接受大臣们私自进献的女子。

朱元璋还命工部造铁制红牌,面用金字镌刻后宫妃嫔们应遵守戒律,挂在后宫中以示警戒。

他所以严格规定,是鉴于元朝后宫宫女、妃嫔私通外臣,并让番僧自由出入宫内,大臣也让妇人随意入宫,以致造成宫中屡出淫乱丑闻。

而对于外戚,他听从马皇后意见,对他们严加防范。

外戚主要指皇帝母族和妻族亲戚。

这些人利用与皇帝的亲情关系,常把持和干预朝政以致造成混乱,明代以前的这种教训是很多的。

后来,朱元璋也放宽了政策,规定外戚可以封为公、侯,也允许他们干政,但是却不发给他们铁券。

这样一来,在洪武年间,外戚没有形成气候,更没有形成专权的局面,这无疑有利于明初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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