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杰尔的新潮随着乐曲不断的起伏。

《生命之奇迹》!

这是自己用一生倾注在小提琴的情感和经历的作品。

之前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首本该是在鹰国进行首秀的曲子。

如今竟然出现在了华夏国,一个大学的乐器比赛中。

更不会想到这首曲子,是由自己的学生和埃布尔乐团来完成。

而造成这样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华夏国的一个青年。

一个不仅演奏方面远超自己学生,更是在作曲同样不比自己逊色的天才。

如果单单如此,并不足以让他做这个决定。

可以说,是那首二胡曲《赛马》。

以及那个青年神乎其技一般的技巧!

让他不服气!

在所有的音乐中!

西洋乐是最棒的!

所有的乐器中!

小提琴是最棒的!

很显然,至少现在他觉得自己已经赢了。

无论是自己身边那些评委同僚,还是周围的观众。

都已经被自己这首曲子深深的折服……

诚如埃布尔所认为。

不仅仅是现场的观众,随着这首交响乐慢慢展开,进入中段。

除了整个华夏国,其他各个国家,也都聚焦在各个网站的转播。

被这首伟大的曲子以及伟大的交响乐团表演所折服。

毫无疑问!

等这首曲子演奏完以后。

埃布尔爱乐乐团、主音小提琴手王梓、《生命之奇迹》的作曲家埃布尔、乃至西洋乐、小提前。

他们、它们的名望都会更一层楼。

而华夏音乐学院和其他的参赛选手,只能沦为这场伟大表演的背景板。

此时,被不少华夏人认为是最大背景板的余风。

依旧和一旁的老人靠着栏杆,和其他观众一样。

静静欣赏着这首震撼人心的交响乐表演。

“余风!你怎么还不准备啊!”秦雅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仓库离舞台距离很远,饶是急匆匆的跑过来,还是用了近三分钟。

“没事,不着急。等会这个曲子光点评的时间,都够我好几个来回了!”

秦雅刚想发作。

但看到余风已经换好了麻布长袍,这才放下心。

“你……什么都不用准备么?王梓弄出了这么大的阵势,光这么气势……”秦雅问道。

如龙晓博所说,秦雅也觉得余风把心思都花在琴瑟和鸣了。

所以,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好好准备自己的比赛。

“还用准备什么?”看着秦雅一脸的苦瓜相,余风哈哈大笑,“唢呐一响!百鸟为王!别的不说,论气势唢呐怕过谁?”

“唢呐一响……百鸟为王……说得好,说得好啊!”一旁的大爷突然开口附和道。

不顾秦雅惊讶的眼神,大爷向前一步,和余风一样靠在了围栏。

“这些洋乐器算啥!

以前的时候,从出生到头七,谁家请得起唢呐匠那是谁家的本事。

婚丧嫁娶,唢呐要么不出场,出场就是大喜大悲!

我……”

余风正听到兴头,老人的话却停了下来。

要么不出场,出场就是大悲大喜……

老人的话说的不就是《百鸟朝凤》这支曲子么?

他赶紧问道,“大爷,你怎么了?倒是接着说啊。”

“不说了,都是以前的事了,说了丢人……听曲听曲!”老人摆摆手,又扭头望向舞台。

余风被勾起了兴趣。

《百鸟朝凤》这个曲子,前半段是喜乐,后半段是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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