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他兴致勃勃,要求与我表哥“切磋武艺”。本来只是纯粹地力气较量罢了,却没料到我表哥自小就做农活,一身力气在同龄人中都是拔尖水准,直接将他压制得毫无反抗之力。

他连连后退时被一颗石子绊倒,后脑勺不幸撞到了石块上,疼得他嗷嗷直叫。静下来一看,发丝上竟然有血!

我们顿时被吓得不轻,所幸伤口不大,侯妈妈带他去打了破伤风针,询问原因之后倒也没有追究我们的责任。

就在这事儿前后不远的光阴里,帅儿觉得整日所作所为太显幼稚,意图干出一番大事业,便自立门户,取名“天地会”。

帅儿是天字派,美儿是地字派,林某某是人字派。他们盛情邀请我和表哥加入,但好在有“小区摸鱼被抓”的经历,我们不敢再惹事。

据我所知,天地会干过两件“大事儿”,一则是将公社里某个设备零件偷出去卖了,另一则是从公社对面的工地内偷了东西,拿去卖了。

他们将偷来的东西运回林某某家中,然后偷偷摸摸地拆分。奈何做贼心虚,帅儿时常出门观望是否有人。

我一人无聊,就跟在他们身后,却不参与,也没举报。帅儿问我楼下是否有人时,我比了个“ok”的手势,他却被吓得脸色乌黑,压着声音问我:“有三个人?”

我忍不住发笑,说楼下没人。他将信将疑地走到楼道口观望了好一会儿,才敢返回林某某家中继续“作案”。

“货物”是林某某拿去卖到了废品回收站,看起来沉甸甸的一大坨东西,最终却只得了两三块钱。

半日提心吊胆,我认为得不偿失。

没人发现公社少了什么东西,那些他们“辛辛苦苦”搬来搬去的东西,好似本就没人在意,否则也不会像垃圾似的被废弃在潮湿阴冷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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