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挨了一针,精神变得异常亢奋,咬牙切齿的,完全看不出一丝被下毒的模样。
“迷魂药,迷魂针,呵呵,这可是好东西呦,小爷替你收起来了。”
林寿完全无视她的愤怒,将剩余的大头针小心翼翼的用布巾包裹起来塞进了衣襟内,这种特殊效用的小玩意指不定会在将来某些时候能用得着呢。
“你俩继续搜,应该还有东西。”林寿板正了脸庞,道,“都别不好意思的,任务要紧,仔细点搜!”
刘七和张千两个小贼听到吩咐,也便不再拘谨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了,小心翼翼地摸索出了一个黑色的小包裹,递给林寿道:“林顾问,您请看,这是从她身上搜出的东西,请您过目。”
女贼看到那黑色包裹,两个眼眸登时便红了,身体更加剧烈地挣扎,嘴中大声喊道:“死太监,别碰我的东西!”
林寿哪里肯听她的,将那黑色包裹放在桌上打开,只见里面有一个鼓鼓的钱袋,还有一卷金绸。
“林顾问,这是……”黄三急声喊道。
林寿拿手一摆,制止了他嘴中余下的话,这荒郊野外的,圣旨遗失之事又事关机密,还是要谨防隔墙有耳的好。
所以他并未直接去打开那卷金绸验证,而是伸手拿起了那个鼓鼓的钱袋,向着桌面袋口一解,稀里哗啦的从里面滚出了四锭五两重的银元宝,还有七八块零散的银锭子和十几个大钱,这应该是这个女贼烧掉王家城外山庄后随身携带的全部财产了。
女贼又疯狂的大吼:“死太监,别碰我的钱!”
林寿抬头冲她咧嘴一笑,“对不起,现在这是我的钱。”
他伸手就拿起了桌上的三锭银元宝来,分别扔给了黄三、刘七和张千等三人,并笑道:“来,哥几个都收着,这可是咱们的辛苦钱。”
黄三、刘七等三人也没推辞,顺势收在了怀中,喜滋滋的拜谢道:“多谢林顾问赏赐。”
这一锭五两重的元宝,可是抵得上普通衙役两个多月的俸禄,寻常人家若是要想攒上这一锭至少也得省吃俭用两三年的时间,今日平白得上一锭,他们自然也很是欢喜。
林寿哈哈一笑,按照县衙里的陋习,像今日这种缴获所得的钱财,外出公干人员是无需上交给县衙的,所以干脆不如让大家一起平分了,也不枉这几日来的连累操劳奔波,至于桌上余下的钱,林寿也不矫情,将它们重新装进钱袋中,在女贼愤怒的眼神里,一脸满足的放进了自己的衣兜里。
他既然身为本案最高的领导,自然分赃的时候可以分得最多的那一份,这种官场潜规则自古有之,就连黄三、刘七等三人也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儿,再者说了,如果身为老大的不拿赃款,那一锭银元宝他们拿得也烫手不是。
女贼似乎从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分赃行为,愣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皮痒肉不疼的话:“阉狗一帮果然都是贪婪成性之徒。”
待分赃完毕,众人的目光也开始不约而同地望向桌上的那卷金绸,毕竟那才是本案的重中之重,若是圣旨有失,今日纵然擒拿到了女贼也是无济于事了。
其实,自第一眼看到那卷金绸时,林寿的心脏就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
自北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登基为帝之后,明黄色便成了皇家专用的颜色,平民用之便为僭越,是可判刑的,所以无论平民还是显贵家中都不会擅自使用金绸,而现在这个被女贼贴身收藏视若珍宝的东西,一看便知绝非凡物,很有可能就是他林寿费尽千万苦想要寻找的东西。
刘七端来了水盆,张千捧来了毛巾,黄三也不知从何处寻出来一个香炉,焚上了三根檀香摆在了桌上,最后还将女贼的嘴巴给堵上,似乎生怕这个胆大妄为的女贼再出口污了这神圣的一刻。
这绝非尊重,而是平民子弟对皇权的恐惧,圣旨,皇帝之象征也,不敢不敬。
林寿心中虽然对那高高在上的君王有些不以为然,但是如今时事如此,皇权为尊,自然也要跟着随波逐流,在两个小贼的伺候下净面洗手,然后向着金绸郑重的施以大礼跪拜,三拜九叩,一丝不苟。
等跪拜完毕,林寿这才小心翼翼地伸出两指,慢悠悠的去揭开那金绸的一角来验证真伪,此刻,房中寂静无声,落针可闻,就连呼吸都好似停止了一般,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在了林寿那两根颤颤巍巍的指尖上。
下一秒,只一眼,林寿的目光就再也没能移开半分。
从那微微掀开的一角上,就见那条上好蚕丝制成的绫锦上绣着祥云瑞鹤,色彩明艳,富丽堂皇,一端绣着一条翻飞的银色巨龙,栩栩如生,在开头第一朵祥云上还写着一行俊秀小楷:奉天承运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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