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达八岁的时候,明珠问他还有没有这个想法。

“妈妈,我想过了,如果弟弟妹妹因我而来到这个世界,我就必须要为他们负责,但是这个责任太沉重了,我的喜欢还达不到能让我负担起这个责任的程度。”

这些年来,明珠从来没有间断过希望学校的建造,也有人经受不住诱惑从中伸手,好在明珠从一开始都没有真正对哪个人深信不疑,最后都能及时止损,没能造成太大损失。但是这些伸手的人明珠没有因造成损失不大就轻易放过,而是全部从严处理,让法律制裁他们。这些人最少的也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甚至在这些人出狱以后明珠还在业界公布了他们之前犯错的原因,给用人者一个警示,让他们慎重考虑是否雇佣这些人。

很多人都说明珠不通人情,赶尽杀绝,对于这些言论明珠毫不在乎,依旧我行我素。

明珠觉得这些人既然连做善事的钱都贪污,已经没有多少良心了,而且在做之前他们就应该想到事情暴露之后,所要面临的处罚和报复,难道就因为他们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就是处于弱者地位了吗?

明珠觉得那些因为犯了错误而受到法律公平公正处罚的人,面临社会隐形歧视和监督是应该的。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对那些没对他人及社会造成伤害和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对他们这些伤害者“善”,岂不是对那些被害者“恶”,让那些被害者情何以堪。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如果这些犯错的人真的改正了,其他人慢慢地也会接受这些人的,之前的那些歧视、疏离也算是他们犯罪的一种代价。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当犯罪所付出的代价过高时,人们自然会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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