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了沈央的那个儿子,就再也没法对她这个当妈的,存有依恋和母子之情了。

而这样的手段,周爱佳相信王爱梅绝对做得出来。

前一世,她已经受够了自己的孩子,被别人给养的和自己离了心了,所以这辈子,她更加不可能让她的孩子,再度走上前世的老路。

所以大宝小宝中任何一个,周爱佳都不会留给沈央。

而彤彤那就更别说了,本来王爱梅就因为彤彤是领养的,且有残疾,就看不上她,处处针对和冷待。

要真像沈央说的,任何一个孩子他都愿意的话,彤彤他也是愿意的,可她不愿意。

她怎么可能让彤彤继续在王爱梅的阴影和伤害下讨生活?

再说了,沈央是真的想要彤彤吗?

周爱佳料想,这就是姓宋的故意拿彤彤来做筏子,激将和恶心她呢!

沈央肯定也知道,她是不论如何不可能让彤彤跟他的,那么舍不得彤彤,她必然得舍大宝小宝中的一个。

毕竟没见他先一步对法庭说了吗?

他可以放弃所有的一切,钱、房子车子都不要了,就想要一个孩子。

毕竟他们有三个孩子。

周爱佳如果在得了房子车子存款的前提下,还一个孩子都不愿意给沈央的话,法庭方也会觉得这样不免对沈央不公平。

毕竟在法庭看来,他们夫妻的感情基础还是很深厚的,毕竟闹到离婚上庭了的,夫妻撕破脸互骂互打都是不稀奇的。

结果像他们这样,丈夫对妻子只记得恩和美好的事情的,他们还是头一次看到。

所以他们就算离婚了,孩子也都还是他们的孩子,法庭还是相信他们彼此,应该都会对孩子好。

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孩子就算判给沈央一个,对孩子的未来成长应该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而且兴许为着孩子,这对夫妻未来某天,有可能还能重新复合到一起呢?对吧?

要是那样的话,也是一桩美谈不是?

基于这样的考量,法官其实是基本已经倾向于,肯定沈央这方面的诉求了。

觉得并没有不合理和过分之处。

当然,现在目前也只听了沈央方,代理律师的陈述,周爱佳方是原告方,她的诉求,还没听呢。

法庭方其实也想听听,对于自己的丈夫这样诚恳的请求,她会不会就此同意,也好让这桩本来不该离的婚,有个相对还算好的结局。

周爱佳自然是不同意的。

可现在却不是立即反对的时候。

因为来之前,她们都没想到,宋朝阳会别出蹊径的,用夸她这个切入点来破局。

以至于完全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周爱佳便干脆低声对自己的律师,细语了几句。

她的律师顿时就点头了,然后起身,便向法庭要求暂时休庭十分钟,因为她的当事人周爱佳女士,需要一点时间平缓一下自己的情绪。

而法庭当场就同意了。

他们也觉得周爱佳在这个时候,需要一点时间平缓情绪是很正常的。

毕竟他们旁人听着都觉得这对夫妻的相处和细节,很打动人,也让人感动。

现在离婚的庭上,还能听到自己的丈夫,对自己那样好的评价,换了他们是周爱佳,肯定也该是又感动又感伤吧。

说不定她平缓过情绪后,决定不离婚也是有可能的。

法庭方自然是希望最好是这样。

这样的家庭和夫妻,他们都不忍心看着就这么散了。

殊不知,这些美好的想法,也不过是旁人自以为是的臆测和假想而已,周爱佳需要的不过是这十分钟,和律师交代新的应对策略而已。

改变主意不再离婚?

那是不可能的!

开弓哪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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