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挽夏歪了下脑袋,这个大忙人怎么会找她?

秦铮和林挽夏的关系,用“青梅竹马”来形容十分贴切,秦铮的爸爸和林建道是好朋友,家也住得近,两家子女自然来往就多了,他们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读的同一所学校,只是秦铮比林挽夏要大上两岁,高考填报志愿时去了以建筑专业闻名的北城大,而林挽夏则留守丘城,就近择了大就读。

两人一年也就寒暑假能见个面,不过现在才十二月,大不可能这么早放假吧?

她点开秦铮的消息,发现果然是那人一贯简洁的说话方式:

今天去你家

什么嘛……

也没个标点符号,又前言不搭后语的,要不是林挽夏已经习惯他这种欠揍的人设,老实说,普通人要敢这么对她,她保管在心里已经对他踹上佛山无影脚了。

林挽夏的心中有一个暴力小人。

不过秦铮回城依然还是一个令人雀跃的好消息,她本来就心情极佳,这好消息更是锦上添花,于是林挽夏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笑着冲不远处收拾晒干后的衣物的王俊凯喊道:

“我们快收拾收拾回家,我要给你介绍一人!”

“你说的那人就是他?”

王俊凯站在道馆一楼的大堂,转头看身旁的林挽夏,语气闷闷不乐。

夏夏从刚刚看到微信消息开始起就异常兴奋,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喜形于色,平时再高兴也不过是抿着唇憋出一个浅笑来,所以他这一路上都隐隐有不详的预感,这下看到真人,王俊凯连躲墙角嘤嘤哭泣的想法都有了。

这话当然是夸张了,不过秦铮确实是第一个让王俊凯感觉到“压力”的人。

优秀的人之间是有天然磁场存在的,虽然理论上人无高低贵贱之分,但依学识、人品、实践力等各种标准依旧有三六九等之分,而真正优秀的人只消一眼就能看破谁是三谁是六谁又是九,在王俊凯看来,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的“气场”,绝不是等闲人会有的。

况且……

虽然王俊凯很不想承认,但这个人确实比他想象中的要更好看一些。

“对,他就是秦铮,”林挽夏兴致勃勃地点头,又朝那人挥了挥手,高声喊道:“嘿!秦铮!我回来了!”

听到林挽夏的呼唤,本与林遇春交谈的男人朝他们两人的方向侧过了头,一双无波无澜的眼就这么直直地冲撞了过来。

那是一个很挺拔的人,之所以这么说,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字高,而是那人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他的肩膀很宽,背很直,即便穿着衬衫也能看到手臂肌肉的线条,但这一切都是恰到好处的,绝没有任何粗犷的气息他的眉眼锋利,眼神沉着,好像那比他们要多体验的时间并非只有两年而已。

他朝林挽夏走去的步伐也很稳健,与他身上的气质十分吻合,没两秒就踱到了王俊凯和林挽夏面前,黑潭水似的眼睛慢悠悠打量了一遍王俊凯,就扭回头去看旁边的女生。

“叫那么大声干嘛?我听得见。”

他的声音也很沉,像一曲郁郁的交响曲。

好像看到林挽夏才终于开心了一点似的,王俊凯看到那人扭回头的瞬间就弯起了嘴角,眼神也顿时放柔和了许多。

王俊凯一怔,忽然眉目一凛,平日里藏得极好的某一面悄悄探出了头。

有意思,真有意思。

他忍不住勾起唇角,漫不经心似的笑了一下,这个秦铮,可真是来者不善啊。

第二十二期,未完待续

作者:卷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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